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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么规定赡养费的起算时间及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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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对于赡养费的起算时间的法律规定是:一般子女应当在父母年满六十周岁的情况下,开始支付赡养费。但父母年龄未达六十周岁,且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可以随时请求子女支付赡养费。一、离婚赡养费如何计算离婚夫妻之间没有赡养费,因为赡养费是指子女对父母的应当支付的费用,和子女的婚姻关系解除无关;父母的赡养费要结合老人基本生活、医疗、居住的需要,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二、民事诉讼离婚能否分居抚养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结存期间分居的,并且协商好一方给付抚养费的,另一方不给付的,离婚后也可以向主张给付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三、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后果是什么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的后果是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若其不支付,父母可以向起诉,情况紧急的可以申请先予执行。我国民事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有义务抚养和教育子女;子女有义务赡养和帮助父母。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禁止溺婴、弃婴等伤害婴儿的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老年人是指六十周岁以上的公民。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赡养费的计算。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赡养费应该是保证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一般不应低于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具体给老人多少赡养费,要看子女的多少和子女自身的经济水平。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按子女收入的20%-30%的标准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益保障法》第十四条 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十一条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3种观点: 1、若赡养费从年满法定退休年龄起算将违背赡养费的功能,苛重赡养义务人的负担。赡养义务形态多样,给付赡养费只是其中一种义务。根据我国老年益保障法相关规定,赡养人除了经济上的供养之外,还包括医疗护理、生活照料、住房照护、精神照料和田产照料等。赡养费的功能是弥补老人经济困难,着眼于未来的生活问题,所以,年满法定退休年龄的老人并不当然地需要经济扶助。如果年满法定退休年龄的老人可以通过养老保险,或者通过自己的劳动满足自己的生活,在这种情况下,他并不需要赡养人给付赡养费进行经济扶助。这样也可以鼓励老年人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自力更生。另一方面,如果一概从年满法定退休年龄起算赡养费,有些赡养纠纷案件甚至主张数十年的赡养费,如果支持则可能增加赡养人过重的负担,使自己出现困难。并且,陈旧多年的赡养费被重提也不利于亲情维护。2、若赡养费从起诉之日起算将迫使被赡养人提起诉讼,不利于纠纷协商解决以及家庭和睦。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亦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的基本要求。因赡养纠纷引起的家庭矛盾属于家事纠纷,家事纠纷与普通民事纠纷相比,具有较强的封闭性、情感性和亲情性,并呈现自我修复性强和人身依附性强的双重特征。所以,家事纠纷更宜通过以对话、沟通为代表的和解、调解等协商解决机制进行化解。如果赡养费从被赡养人向人民提起诉讼之日起算,将会迫使老人在遇到赡养纠纷时便马上通过诉讼寻求司法救济,这样就背离了家事纠纷的最佳解决途径。另一方面,虽然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日渐深入人心,但厌讼心理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尤其是在广袤的农村地区。赡养纠纷通过诉讼对簿公堂,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将会激化双方矛盾,不利于纠纷解决,也不利于家庭和睦。3、赡养费给付义务源于被赡养人陷入生活困境,起算时间应根据被赡养人生活状况综合认定,不能一概而论。赡养费是解决被赡养人入不敷出,生活陷入困境的问题,由赡养人给予经济扶助,使被赡养人维持正常生活。换言之,赡养费给付义务源于被赡养人陷入生活困境,需要进行经济扶助。故赡养费从何时起算不能一概而论,应当根据被赡养人的具体情况,认定被赡养人何时陷入生活困境。被赡养人何时陷入生活困境,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因素综合认定:一是被赡养人的收入情况。包括被赡养人的养老保险、劳务收入、存款、孳息、收益等收入。二是被赡养人身体条件。如果被赡养人体弱多病,身体残疾,即使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成年子女也应支付赡养费。三是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认定赡养费起算时间应综合考虑被赡养人的生活水平,不能仅认为被赡养人维持最基本生活即可,被赡养人生活水平应保持与之前相当的生活水平,不应明显低于之前。四是当地一般生活条件。当地一般生活条件也是考虑因素,被赡养人生活应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生活条件、消费水平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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