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学员由院校根据总政治部下达的分配计划,统一分配到()系统,按工作岗位,任命为军官或文职干部。
2、指挥专业毕业的军校学员,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副连职,授予中尉。
3、工程技术专业毕业的学员,本科毕业生定专业技术13级,授专业技术中尉。毕业学员也可按照有关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特别优秀的可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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