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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欠的债务是否一定要共同承担?

来源:喽游网

法律分析:

离婚欠的债务不一定要共同承担。若属于共同债务,则需要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在外所负担的债务若不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需要而产生的,而是借款吸毒、参加的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此时另一方就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而是借款方自己承担。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男女一方所负担的债务,由本人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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