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成县公交公司
乙方:成县三中
2014年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于6月16日至6月18日进行,为确保考生及带队老师在考试期间安全、按时到达考点,当天考试结束后安全返回,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1、甲方安排专车辆接送考生及带队老师,乙方按照每车/每天200.00元(贰佰元整)的标准付给甲方包车费用。
2、甲方安排专车6月17日、18日两天上午7:30在乐楼文XX等候,16日、17日两天下午5:40在一中门口等候,18日中午11:40在一中门口等候。
3、接送考生车辆仅限乙方考生及带队老师乘坐,沿途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4、乙方负责组织学生有序上车,教育学生文明乘车,禁止学生在车内喧哗打闹,加强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法规教育。
5、甲方确保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合格的车辆,严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6、甲方每天根据约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安排专车接送学生。
7、甲方安排的司机在接送途中不得有随意接听电话、吸烟、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
8、甲方不得安排“三无”车辆即“无证”、“无照”、“无手续”三无车辆。
9、若在接送学生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甲方及司机作为事故责任人按相应法规承担责任。
10、甲方安排的车辆号牌分别为:、、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学生上车前及下车后安全由乙方负责。
甲方:成县公交公司乙方:成县三中
2014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