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申请,具体如下:
1、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到民政局递交离婚申请。三十天离婚冷静期结束后,双方再一起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申请发给离婚证;
2、诉讼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协议离婚的主管机关是民政部门。具体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城市是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中,由持有婚姻登记管理员证书的人员从事协议离婚的登记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