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假身份结婚犯法吗
没有法律效力,属于以欺骗手段获得的婚姻登记,无效。伪造户口证件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二、扩展内容
1、不受法律保护,使用件,严重来说是违法的。
2、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首先这是一个违法行为,使用假身份证要受到处罚的。 根据《居民身份证法》规定: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第十规定: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所列行为之一,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至于其他的处罚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当事人只是跟一个人结婚,没有造成其他后果,没有重婚或者欺诈财产等,那就只能算作结婚证无效,注销就是了。
不算骗婚,婚姻应重视的是实际结婚登记的人而不能仅凭婚姻登记的姓名、身份证等形式确认婚姻是否有效。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只是一个人的身份符号,并不完全等同一个特定身份的人。一个特定身份的人并不完全由姓名和身份证来决定。事实上,一个特定身份的人,在出生时就决定了他的原始身份。之后即使变更自己的姓名或者假借其他人的姓名和身份证等并不能改变自己的基本身份。尽管一个人假借他人的姓名和身份证登记结婚,但结婚证上的照片还是其本人的,且结婚行为也是由其本人实施的,因此该婚姻登记应为有效登记。
处罚:
首先,当事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婚姻登记的行政行为。
其次,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机关予以收缴。
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